年少時,在父親經營的木雕社初學木雕,因產業的變遷,我轉學習傳統建築木雕,習藝的主要目的,只為將來能有溫飽的一技之長,學習木雕完全是機緣入門,並非為興趣而學,當時亦不知道興趣為何?入行後進而了解木雕,也更喜歡木雕,一路至今,從事木雕已有四十六年之久。
長期在古蹟修護職場中,也與許多匠師一起工作,我發覺大多的小木作匠師們對小木作的基本知識都是不足的,尤其傳統木雕的重要結構設計,我看過許多古蹟修護場子中的木雕製作,都已改成鏤空浮雕方式施作,傳統的口訣工法雕件,難以再看見,由於現行的法定規定,古蹟(傳統建築)的修護只要有各級政府的資金補助之修護,均採公開招標方式維修,而只有營建公司才能參與招標之規定,迫使原本的第一線匠師必須附著在營建公司之下生存,匠師們的維修工作只要對營建公司交代即可,這使傳統匠師與傳統建築之間的責任、尊嚴、榮譽與使命感的心已不復存在,也使不願依附營建公司真正好的匠師們,只得暗淡退出職場,而自己也是古蹟維修的第一線匠師,對營建公司的主導維修現象也覺得感嘆與無奈,這對匠師與古蹟都是最大的傷害,雖文化部已有匠師登錄制度,但目前看來並無法改變古蹟修護的現況,我認為傳統建築的維修必須遵守傳統建築一定的規範理論做維修,每一件木作環節都有它一定的功能,尤其在結構設計上更顯重要。建築木雕它不是只有裝飾,也是結構設計的一部分,大木作匠師依結構需求而設計架設的建築木雕,其作用則是穩定大木作結構,所以建築木雕是裝飾與結構的雙重功能之建築構件,既有結構功能就必須有結構力量的設計,因此傳統的口訣工法就必須更為重視與遵守。
從近代RC建築體來看,架設小木作,則與結構無關,隨便木雕、隨便安裝皆可。若是古蹟的木作結構建築所架設的小木作,就必須具有結構功能的木雕才可以,而目前的古蹟修護都已改鏤空浮雕,取代結構性的多景層鏤空透雕的製作方式,而此結構性的木雕技法也迅速流失中,已將至斷層之際,而我從事傳統木作一輩子,亦無能力改變目前古蹟小木作的修護現況,更不願看見這技藝的消失,因此提案尋求文化部的協助,希望能將此一工藝技術做完整性的記錄,盡一份個人為保存此一工藝技法的職責,並能編撰成教案,祈許藉此教案的推廣,能讓更多人知道先人所留下來的建築智慧與技藝,無論是一般民眾、教育單位或古蹟修護同業,尤其主管機關能更深一層認識與支持,讓古蹟建築保存更好,感謝文化部對傳統鑿花教案的重視與補助,並獲得新竹市文化義工協會的協助,三年來全程投入文案撰寫及影像記錄,期能編撰更詳細易懂的好教案。
謹識